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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护法是达至法治中国的最强大力量
2013-07-09 19:14   审核人:

——“中国梦·法治路”系列述评之三

站在新的起点,我们期盼,在再次启程的复兴之路上,“全民守法”的社会共识演变成“全民护法”的美丽向往。

“有梦想,有机会,有奋斗,一切美好的东西都能够创造出来”。

在法治已上升为治国理政基本方式的今天,对每一个拥有梦想的中国人来说,平等的机会、奋斗的方向和梦想的最终实现,都离不开法治的保驾护航。

曾几何时,“建设法治中国”成为许多法律界精英人士的民族梦想。如今,“中国梦”再次扬帆远航,法治也已成为全体国人共同憧憬的美好希望。从全民守法到全民护法,法治的通途要靠包括法律人在内的每位公民的担当与守望。

“行动者,有未来!”我们在路上,法治在远方。我们不苛求法治征途上没有荆棘,但我们总是坚守对法治的责任与信仰。我们不奢望未来的每次法治进步都有自己的参与,但我们要敢于说,法治总能牵动着我们的走向。

榜样的力量:法律精英的法治寻梦

在过去的一个多世纪,中国法律人所有的努力都是为了证明:他们一直没有放弃。他们奋笔疾书,是因为没有一天被现实磨灭法治的梦想;他们致力于一毫一厘的进步,是因为他们痛感法治决无近路可寻,必须积跬步,才能至千里。

晚清以来,用法治理念改造有着数千年人治传统的中国,培养并依靠更多的公民而非臣民,以实现救亡图存和民族复兴,一度成为郑观应、梁启超、杨度等数代法律精英和改革者毕生追求的梦想。然而,封建帝制的人治遗毒、军阀之间的连年混战、帝国主义的侵略欺凌一次又一次地打破了他们的梦想。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清醒地意识到了通过确立法制权威清理人治传统的重要性,进而带领部分法律界人士重新踏上了建设法治国家的征途。1954年,时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董必武就曾指出,“应当以依法治国代替运动治国,逐步实现依法治国。过去是搞运动,现在要靠法律”。此后,受“反右扩大化”、“文革”等运动的影响,社会上一度出现了否定法制、轻视法律的思想。我国的法治化进程也一度因此陷入停滞状态。

随着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中国法学界开始摆脱有了政策可以不要法律等法律虚无主义观念的阴霾,并萌发了一场从“法制”到“法治”的观念变革。“我国不能再搞人治,必须搞法治”,知名法律学者李步云和王德祥、陈春龙于1979年合作撰文《论以法治国》,成为当时法学界关于“人治与法治”问题大讨论的先声。正是因为李步云等法学家的坚持和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在1996年3月被全国人大确立为奋斗目标,“依法治国”也被党的十五大确定为党的治国方略并于1999年3月写入我国宪法。

在新中国开明包容的政治环境下,法律精英们正逐步接近自己的梦想。他们用自己的青春和生命为后继的法治接力者树立了“榜样的力量”。

信仰的力量:普通国人的法治启蒙

“中国梦是民族的梦,也是每个中国人的梦,归根到底是人民的梦。”与法律精英倡导推动立法的宏大国家叙事相比,受封建传统影响较深的普通国人最初则是更多通过社会影响比较大的案例来接受现代法治启蒙的。这些案例中,部分公民对依法维权的坚守,开始让全社会感知到“信仰的力量”。

“我作为本案承办人,不忍再用封建主义的‘道德’和‘法律’绳索去捆绑他们”,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审判员党春源在1980年对被畸形婚姻绑架的返城知青遇罗锦的离婚案作出如此评价。此后,法院以“感情不和”为由作出准予其离婚的一审判决。该案的宣判以及遇罗锦反映个人感情历程的纪实文学《一个冬天的童话》的发表,在社会各界激烈的“道德审判”中,吹响了新时期婚姻自由的号角。

“当年我这桩官司尽管输了,但能在社会上产生这么大的影响,还与县长成了朋友,我无憾今生。今后你们一定要更好地学法、守法”。被誉为“新中国民告官第一人”的浙江省苍南县农民包郑照临终时对子女的这句遗言,让众多国人为法治的精神深深触动。1988年,备受舆论关注的包郑照诉苍南县政府非法强拆案冲破了“民不与官斗”的封建迷雾,让“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深入民心,为198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出台提供了鲜活的参考样本。

在法律法规尚未健全的改革开放初期,底层个体获取法治理念的通道相对逼仄,但我们已经可以从他们对自由平等的向往、对自身合法权益的追求中清晰地看见,权利意识和法律思维开始在中国社会、在人们心中悄然扎根,破土萌芽。

行动的力量:从“全民守法”到“全民护法”

进入改革攻坚期和矛盾凸显期,网络表达渠道不断畅通,民间利益诉求差异不断加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日臻完善,寄望通过法律来监督权力、定分止争、拨乱反正的人群也逐渐多元化。

我们可以看到,法律不只是文书上的条款,而是已铭刻在部分公民的心间:湖南“上访妈妈”唐慧在女儿受害、自己被劳教的情况下,一再坚持通过法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利;被判强奸罪蒙冤近十年的安徽村民张高平即使深陷囹圄也始终坚守着“正义虽然迟到但不会缺席”的朴素的法治信仰。

我们可以看到,法律不只是停留于公民的心间,而是出现守望相助的全民行动:四川“赤脚律师”岳泽淮自学法律知识,三十年如一日,为20多个省、自治区的农民工打官司1000多起,挽回或避免损失数百万元,将公平正义播撒在乡间;新疆退休检察官张飚为了“张高平叔侄强奸案”的改判奔波多年,最终帮两位蒙冤者赢得了最后的正义。

与此同时,全社会能否通过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实现和谐共处,形成全民守法的法治氛围,同样也面临着严峻的现实考验。

我们可以看到,尽管政治日益昌明,但人权的保障依然在各界的争议中踉跄前行:佘祥林、赵作海等遭受刑讯逼供的悲剧被频繁曝光;公捕公判、游街示众仍被个别地方用作震慑犯罪的有力工具而屡试不爽;因争议言行被推上舆论风口浪尖的党政干部的隐私被人肉搜索无限放大;重案嫌犯的罪行尚未得到司法机关的权威认定就遭到网民无底线的人身攻击;被抓现行的小偷被群众非法拘禁和肆意暴打却得到网民的拍手称快。人们希望,人权的保障不要沦为官民双方各说各话的空洞宣讲。

我们可以看到,在司法救济通道有待进一步疏通的当下,带有浓重人治色彩的“青天意识”,“信访不信法”的问题在部分群众中仍然存在。辽宁庄河千名群众在政府门前下跪要求市长出面调查村干部的贪腐行为被媒体披露后,涉事市长被责令辞职。不少法律人士认为,这是“膝盖的胜利,法治的悲哀”。人们希望,有关部门能够主动为群众有尊严地依法维权创造条件。人们希望,当事群众能够自觉摆脱对“青天”的迷恋,将法律作为安身立命的终极信仰。

梦想的力量:“全民护法”的美丽向往

回首过往,我们发现,总有一种榜样的力量,托起整个民族的光荣与希望;总有一种信仰的力量,让普通民众点燃对法治的渴望;总有一种行动的力量,让全社会共同坚守法治的共识。

我们坚信:中国梦不是虚无缥缈的“镜花水月”,再美丽的梦想如果离开了行动只能沦为泡影;法治路也绝非法律人的专属,而是需要每位公民的呵护与仰望。

站在新的起点,我们期盼,在再次启程的复兴之路上,“全民守法”的社会共识演变成“全民护法”的美丽向往。我们期盼,重新凝聚起的“梦想的力量”,法治的光芒更璀璨,人民的信心更坚强。

我们期盼:有一天,每一位普通群众都能以法律为标尺来获取自己的合法权利,让不法行为成为全民抗争的对象;有一天,每一位法律人都能以法为鉴,让群众从自己经手的每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力量;有一天,每一位传媒工作者都能以专业均衡的法治报道抑恶扬善、激浊扬清;有一天,每一位草根网民都能以法治的理性来审视和监督所有的乱象。届时,法治的阳光将照亮每位中国公民的梦想,也将照亮这个复兴的民族。(侯文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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